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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智能硬件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者:时间:2019-02-26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智能硬件是软件和硬件结合并加载了通信功能的新型智能产品,是信息社会主要的产品形态。当前,智能硬件技术迭代、产品更新、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发〔2018〕66号),抢抓发展机遇,加快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提高项目承接、落地服务和配套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培育产业主体、壮大产业规模,促进我省智能硬件产业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区位优势,抢抓产业转移机遇,以重点州市、园区为载体,强落地、强服务、强配套,提高项目承载能力,优化项目落地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全省智能硬件制造和出口加工集聚区,着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完善制造和出口加工产业链,建设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智能硬件制造和出口加工能力的智能硬件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瞄准智能硬件大品牌、大企业、大项目,引进一批知名企业、重大项目和研发创新机构。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骨干企业,扶持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在技术改造、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加强产学研资用结合,全面增强产品研发创新能力。

       坚持统筹规划、聚集发展。坚持产业、基地、项目、平台、人才统筹规划和布局。围绕滇中城市群和沿边对外开放经济带,推动科技、人才、金融、政策等产业发展要素聚集和优化配置组合,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推进。

       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增强在投资建设、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支持、市场开放、环境营造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二、发展重点和目标

       (一)发展重点。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新型显示器、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智能车载设备、智能医疗健康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机器翻译设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产业为重点,突出产线引进、生产制造、出口加工、软件开发、应用平台建设和研发创新,引导形成产业聚集、区域联动、各具特色的智能硬件产业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引进培育重点智能硬件企业30户以上、产业链及配套企业60户以上,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和25亿美元出口目标。到2025年,引进培育100户以上制造和出口加工骨干企业,力争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和50亿美元出口的目标。基本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的产业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作为智能硬件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网络提速降费”行动,加快IPv6建设应用、推广窄带物联网(NB-IoT)应用、推动5G商用部署,构建支持万物互联和智能应用的完善基础设施。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滇中城市群中有条件的产业园,集中打造2-3个承载智能硬件产业转移的省级核心基地和研发制造中心,重点布局重大项目和产业转移的大企业、大项目,打造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围绕沿边对外开放经济带,依托有条件的试验区、跨合区、综保区、经开区等打造3个左右智能硬件出口加工基地,重点布局智能硬件外向型生产制造、出口加工、零部件生产及产业链配套项目,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和出口加工产业集群。

       (三)加快产业承载能力建设。重点规划布局的产业园,应围绕基础设施、标准厂房、产业工人、商住条件、孵化器和配套设施等加快定制化开发建设,探索多形式投融资建管模式,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项目落地承载能力。省级工业园区专项重点支持规划布局内产业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向建设“订单式”标准厂房倾斜。

       (四)着力引进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将智能硬件产业列入招商引资重点,制定专门政策,紧盯大品牌、大企业精准施策招商,锁定国内智能手机国产品牌前10名企业和代工规模前10名企业,高位推动招商合作,拓宽项目引进思路和办法,“一企一策”精准发力。积极引进国内智能硬件细分行业及产业链配套独角兽企业,实现重点领域、重要产品的本地化制造和配套。

       (五)推动重点领域智能化应用。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智能产品的应用推广。推动高原特色农业种养殖基地的智能化改造,加速智能、传感设备的普遍应用。鼓励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开展工业级智能硬件系统的集成适配,提高敏捷制造、柔性制造能力,推广工业远程维护、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支持远程教育、智能教室、虚拟课堂、在线学习等应用,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智能硬件企业与健康养老机构对接,实现健康数据整合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集成应用。鼓励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环节的智能化应用,支持医疗资源和服务的数字化、定制化、远程化发展,促进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协同信息服务。

四、加大政策支持

       (一)强化重大项目落地服务保障。省、州(市)两级建立智能硬件产业重大项目库,库内项目享受重大项目服务政策,优先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国家专项,重点保障新增用地计划。建立省、州(市)、园区三级落地协调服务机制,统筹协调各项落地服务,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优先保障落地项目的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一企一策”研究支持政策。

       (二)畅通物流通关渠道。建设和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申报系统和现场业务,建立智能硬件产品通关便利化的绿色通道,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有效降低通关时间和成本。

       (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落户的智能硬件制造企业,按照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规定,优先参与交易,简化交易手续,提供交易便利,为企业提供多周期、多品种的交易产品选择权,确保落户企业较快用使用低价、安全、优质电力服务。

       (四)完善生活性配套服务。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智能硬件企业员工纳入保障范围,采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并举等方式,解决入园员工住房问题。入住园区的企业,可以申请租住园区保障性住房,租金享受园区招商引资政策。

       (五)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对符合支持范围的智能硬件制造企业,严格按照《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50号)等有关措施执行。

       (六)落实人才引进政策。落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符合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申报、评审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学科建设,建立校企联培机制,鼓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加大产业用工培训。

       (七)依法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和软件企业,可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智能硬件制造企业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研发费用,落实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专用设备投资税额抵免、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重大技术装备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进口税收优惠。

       (八)完善地方配套政策。重点产业布局的州(市)政府、园区(基地),要围绕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出台土地、厂房、物流、供应链、外贸、出口、退税、人才等方面具体政策措施。加强龙头骨干企业引进、落地服务、产业培育和产业承接环境优化,提升产业承接能力,加快智能硬件制造及配套产业集群发展。

       省信息产业推进组负责统筹协调我省智能硬件产业的发展工作,组织制定规划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和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省、州市、园区、重点企业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在招商引资、项目承接、落地建厂、生产制造、政策支持、进出口贸易、产业链协同、应用推广、人才培育等方面,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重点园区、政府、企业、社会投资、管理服务“五位一体”的市场化共建、共管协同推进机制。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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