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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者:时间:2021-07-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委、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支持我市食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推动昆明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1年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

二、工作机构

(一)主办单位:由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

(二)承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作为评选活动承办单位。

三、评选范围

昆明市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具体产业为:精制茶及茶产品制造业、鲜花制品及制糖业、果蔬及坚果加工业、咖啡制造业、酒及饮料制造业、营养及功能性食品制造业、肉类食品加工业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不区分产业领域,根据评选办法分别采取不同的评选指标和评分方法,评选出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

四、评选总分

本次评选总分为100分,由指标评分和调研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指标评分占90分,具体按照《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10佳创新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分;调研评分占10分,由专家调研组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生产规模、发展潜力等情况实地考察后综合评分。

、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参选原则自行选择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参选申请并提交2份纸质申报材料和1份电子材料,同时通过“昆明市2021年名品名企评选系统”(网址为http://lssppx.km.org.cn)和“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为http://222.172.224.40:8080)进行网上申报

(二)审核把关。由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法院等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入库税收总额、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企业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核实。经初审合格,由县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推荐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处。

(三)评审评定。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按《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审。组织专家现场核查,提出初选名单。同时,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初选名单中有违法或者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取消评选资格,依次递补后一名参评企业。

(四)公示表彰。由承办单位依程序将初选名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并经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告。获奖企业由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21年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称号,颁布荣誉奖牌,给予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一)“10强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3.申报主体资信情况,含:2019年、2020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和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取的企业信用报告。

4.食品质量安全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类省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6.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10佳创新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表(见附件2)。

2.申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3.申报主体资信情况,含:2019年、2020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和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取的企业信用报告。

4.食品质量安全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类省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6.申报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新品种)证书。

7.研发投入相关证明材料。

8.在职职工名单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历证明材料。

9.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核查和申报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活动主(承)办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个评选活动程序规范、全程透明、结果阳光。各参评主体要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和违规违法者,将依法依规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于7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活动企业可以同时申报“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但评选获奖只能为其中一种,具体由主办部门视情况确定。

(二)之前获奖的企业可以继续申报。

(三)企业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核实企业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在申报表上盖章、部门之间核实企业信息的公文函件、召开部门联审会的会议纪要等。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各有关部门、第三方承办机构承诺对参评企业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内容予以保密,所有电子材料一律不得在公开渠道外传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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